四川住建厅关于公开征求《标准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和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招标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编制,针对近期标准招标文件执行中反映出的常见问题,我厅起草了《标准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和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345258420@qq.com。联系人:周昕,联系电话:028-86522989。
特此通知。
附件
标准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和解释(二)
(征求意见稿)
对标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和解释,除明确为针对某类标准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和解释的,其他均适用于所有标准招标文件。
一、修改和补充
(一)修改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项: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专业 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 专业 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 |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
(二)修改监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第(18)项: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 个(1-3个)以上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 个(1-3个)及以上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 |
(三)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7.3(B)第(2)、(3)项: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2)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投标人电子签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应使用投标人电子签章。 |
(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
(四)修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设计: 元。
施工: 。 |
(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号”的规定设定。) |
(五)补充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说明:
增加“注:K2和K3取定时保留1位小数。”
(六)修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3中“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内容: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七)删除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中的“其中设计 分,施工 分”,同时将2.2.4(4)的“设计报价评分标准”和“施工报价评分标准”合并修改为: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八)修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部分内容: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愿意以设计: 元,施工: 的投标报价; | 愿意以 的投标报价; |
(九)修改除设备采购和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外的其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章中“主要人员简历表”注(2):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的注册建造师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
(十)补充“投标文件格式”一章中“近年财务状况表”注:
增加“(2)新设立企业只提供设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破产重整企业视为新设立企业。”后续内容编号依次顺延。
(十一)修改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监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2)的部分内容: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
注意: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有“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两处修改。 |
二、解释
(一)标准招标文件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注(3)中所称“业绩每类别”是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材料业绩等,人员业绩的设定参照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同一业绩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
转自四川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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