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期、第四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疫情防控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参考人员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就2022年第三期、第四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参考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一)考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二)考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三)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四)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五)考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六)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七)考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感染者的。
二、参考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参考人员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须再完成与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参考人员提前准备好“四川天府健康通”,扫场所码,配合工作人员查看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经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参考人员,不得入场参考。
六、参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参考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参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参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参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考试结束后,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参考人员,须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馈排查结果。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参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考试时间不予补齐,不再进行补考,按交卷处理,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参考人员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相关准备。
十、参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后,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参考人员签署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后,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进行提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转自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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