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在蓉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履职尽责,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重点关注企业进行检查(附件1):
(一)近一年来出现过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
(二)近一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下的企业;
(四)近一年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企业。
除上述重点关注企业外,随机抽取信用评价等级A级及B级企业作为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双随机检查受检企业。
二、检查内容
核查分为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和市场行为核查两部分。
(一)企业资质条件核查。主要核查注册人员是否符合住建部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执业人员等是否与报送信息一致。
(二)市场行为核查
1. 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核查。主要核查监理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是否满足《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1/T085-2017)等规定,是否按照监理合同履职到位,项目现场质量安全及建筑施工扬尘埃管控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2. 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1)企业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利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及一般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到岗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核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现场管理资料,对未配备相关人员或配备人员考勤未达到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标准的,此项检查认定为不合格。
(3)根治欠薪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核查是否对建筑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核查程序及方式
(一)企业资质条件核查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资质核查表(工程监理企业)》(附件3)及《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资质核查表(建筑业企业)》(附件4)的相关内容进行。市住建局负责注册地在成都行政区域外企业资质核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资质核查。
(二)采取随机方式抽取出236个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的在建项目作为受检项目,由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取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及1至2名专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DBJ51/T060-2016)、《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核查表》(附件5)《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核查表》(附件6)相关内容对辖区内受检项目(附件2)的工程监理企业及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四、核查时间安排
核查工作自2022年7月22日-1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2年7月22日-7月31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对本企业资质条件和项目情况进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核查阶段。2022年8月1日-9月15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初审结果汇总至《2022年度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资质初审表》(附件7)、《受检企业在建项目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8)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
(三)整改阶段。2022年9月16日-11月15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于11月15日前,汇总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动态核查书面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一览表》(附件9)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市住建局对各区(市)县“双随机”检查结果开展随机抽查,并对复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要求认真排查整改。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应严格依法依规,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转自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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